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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一、從事專業工作

    1. 學校教學與輔導工作:倘若修讀國小或中等教育學程後並取得 正式教師執照,可至學校任教並從事學生輔導之工作。
       
    2. 大專院校諮商中心專(兼)任諮商員:公私立大專院校諮商中心從事學生輔導與心理諮商之工作。
       
    3. 社會機構輔導員:兒童福利機構、青少年福利機構、婦女及家 庭服務機構、老人福利機構、殘障福利機構、醫療社會服務機構、就業服務機構擔任諮商輔導員及社會工作人員。
       
    4. 工商企業界人事諮商員:在工商企業界,擔任企業界人力潛能 開發、員工工作士氣提昇、與生涯規劃的角色。
       
    5. 開設私人輔導與諮商服務中心:依心理師法規定,取得諮商心 理師證照後,個人可以依照自己在諮商及輔導的專業,結合相關的人力資源,開設私人心理診所、心理工作室、心理輔導中心、潛能開發中心等機構。

    二、繼續進修:可選擇國內外相關系所之博士班繼續研讀深造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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